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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心镇建设的建议

长沙市中心镇建设的建议


                                   民进会员  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办公室主任   车昭益


    2012年长沙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指出,要把中心镇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重点、战略支点和推进节点,抓好金井、沿溪、镇头、铜官、花明楼5个中心镇的试点工作。为建设好这些中心镇,使之成为集聚生产要素、集中农村人口、集成城市功能的区域性经济社会中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议:


    (一)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全市市、县、中心镇三级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推动中心镇建设工作。要健全部门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心镇发展改革的配套措施,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制定中心镇建设目标和标准,并根据中心镇的基础和特点,树立一两个样板或典型,分层次推进。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心镇建设工作,将目标任务指标化、项目化,定期检查考核。中心镇政府要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村镇建设管理队伍。鼓励乡镇勇于实践和创新,及时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为加大中心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中心镇的主要负责人可由区(县)级领导同志兼任,或者享受区(县)级副职待遇。

 
    (二)高水平编制规划。在规划编制中,既要重视发挥院校、专家的作用,又要认真听取和采纳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使规划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规划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乡村和地域特色,各规划区安排要合理,发展要留有余地,不同时期的建设任务要有衔接性。本着“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节约、功能集成”的原则,按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办公区、生态区等功能划分,编制控制性详规。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交通路网和供排水、供电、环保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做好城市设计。根据中心镇的自然、人文、产业和区位实际,科学确定城镇定位和主导产业。对工业基础较扎实的中心镇,在发展规划中明确优势产业集群升级目标,引导村镇优势产业向中心镇集中,形成集约化发展趋势,实现从依托传统技术的低附加值生产向依托现代技术的高附加值生产转变,从横向平面竞争向纵向分工协作转变。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心镇,则应充分挖掘、整合各种资源,放大第三产业发展优势。历史悠久的古镇,可充分挖掘本地的文化底蕴,制订保护整修镇区内的历史遗迹、遗址、古文物的规划,使之成为本镇的亮点和名片。要高起点规划农民集中区,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吸引人口向中心镇集中。以人为本制定区域环境统一规划。


    (三)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按照市场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中心镇与中心镇之间的主导产业要不撞车。距离长沙主城区较近的中心镇可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休闲观光农业,以优质的生活环境吸引城市人口来此居住、旅游,吸引高科技企业落户,使之成为为中心城市服务的卫星城,不断提高其承接城区人口分流和城区生产、居住、商贸功能转移的能力。交通便利、经济基础较好的中心镇可集中发展二、三产业,与中心城市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边远中心镇,要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矿产开采等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力争成为区域发展引擎,向小城市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培植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市场、中介组织等产业化龙头,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配套服务,把中心镇建设成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的中心、农业产业化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优质生产要素向中心镇集中。鼓励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办企业。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中心镇政府财政职能,提高中心镇税收分成比例,集中资金用于纯公共设施项目。省、市、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向社会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以项目投资、项目招股等形式吸引民间游资、外商投资和社会集资投入到中心镇建设上来,形成开放高效的多元化投资体制。运用好农民进城镇务工经商后的住房投资。盘活城镇资产存量,通过经营城市,以地生财,实现滚动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国债、贷款贴息等对村镇基础设施的扶持资金。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建立中心镇发展基金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促成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中心镇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对参与中心镇建设且资信优良的投资者,要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在有条件的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并开展相关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组建中心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入优良资产,专门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健全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给予中心镇副县级待遇,配备城市的功能职能。建立中心镇独立的实体财政,发挥财税杠杆作用。落实乡镇管理人员编制和待遇,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允许农民将其拥有的已经量化的集体财产变现流动,或者保留其迁移户口后的分红权利。允许入镇农民利用原有宅基地按一定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鼓励长期脱离土地的进镇农民退出承包权,完成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对那些虽已进镇但仍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的农民,可以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为其返回农村留下退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实现农保和社保衔接,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商业保险为辅的社保体系。调整计划生育等相关利益制度,解除进镇农民后顾之忧,加快城镇人口聚集。鼓励散落在村组的企业向乡镇集聚。扶持中心镇社会事业发展。帮助提高中小学办学质量,增强对周边生源的吸引力;帮助中心镇卫生院完善诊疗设施,提高医疗水平。规范收费行为。入镇农民除了依法纳税外,不得收取增容费、落户费等费用,使农民轻装入镇,尽快安居乐业。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市、区(县)要统筹推进重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民多高层公寓等项目建设。各中心镇以美丽乡村、风情小镇为重点,努力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卫生城镇,积极争取成为省级旅游、体育、教育、卫生等强镇。以“数字城管”为载体大力强化城市管理。开展以庭院美化、河道整理、绿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兴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需要,兴建自来水厂,改善饮水条件,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人民健康。为小城镇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雅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来中心镇定居。对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兴建污水处理厂、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镇级医院、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福利院或敬老院、品牌连锁超市、农产品交易市场、汽车客运站,做到配套齐全。全面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站。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医保报销和社会救助标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设标准化学校。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以技能培训为载体,提升劳动力素质,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措施。率先完成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城乡邮件和报刊走完最后“一公里”。

 
   (七)破解制约发展的用地瓶颈。集中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为减轻农民负担、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中心镇倾斜,中心镇根据建设发展确需突破建设用地规模的,允许各区县(市)在本行政区域内调剂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对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按年度单列下达,年度内根据其发展和项目需求报批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中心镇建设用地需要。推进城市房地产开发政策向中心镇延伸,支持中心镇推进住宅小区化。完善住房按揭和抵押贷款配套政策,开展农民和农民工住房贷款业务,方便农民向中心镇转移就业。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宅基地复垦、转换。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尽量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占地少的企业,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用地审批部门应按规定严格控制项目用地量,防止因急于出政绩用土地招商。严格控制市民广场、休闲公园等项目用地规模,防止片面追求镇区规模扩张造成土地浪费。对工业、商业、住宅用地采用不同的地价政策,用价格杠杆引导土地集约节约使用。

 
    (八)注重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合理控制建设规模,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减少废物排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采用低能耗的先进工艺和技术,提高能耗效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建筑节能。探索既不同于大中城市,又有别于农村的城镇管理模式,创造健康、文明的新型城镇生活方式。充分挖掘中心镇的自然环境、历史文脉、民俗民风特点,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风貌设计方案,指导中心镇建设。开展综合整治,每个中心镇建成一条特色风貌街区(商业街)和一批设施配套、风貌各具的住宅小区。加强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建成有突出亮点和鲜明特色的小城市。加强市政管理,逐步推进环卫保洁、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市场化运作,建立起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加强城镇居民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强化治安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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