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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文化消费观念 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去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建设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奋斗目标。由此,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正在加快稳步推进。扩大文化消费,发展文化产业,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文化创造的持续动力来源于对文化权利的尊重与保护。文化创造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泉,只有智力创造者和文化消费者之间达成利益平衡,才能协调好激励创造、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之间的关系,使各方共同受益、均衡发展。消费者中无偿消费、低价消费的观念,在我国还占相当大的比例,这种观念,没有体现对智力创造者应有的尊重,将直接影响文化创造的积极性。怎样使消费者转变文化消费观念,应当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首要课题。


      一、消费者要自觉改变免费文化消费的习惯

      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开发和创造的成本很高,难度很大;而利用和复制的成本很低,十分便利。这让免费或者低价获取他人智力成果的现象司空见惯,网上下载的免费电影,2元钱一张的电脑软件光盘,比比皆是。表面上,这种现象让消费者获利了,但从长久来看,这种现象的蔓延,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自己的利益,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来买盗版碟,将不会有人投资拍电影了,消费者想看电影的需求,将无从满足。所以,消费者要理性对待,自觉形成接受付费文化消费的习惯,通过向创造者付费的方式,来获得享受更多智力成果的机会。


      二、国家机关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

      文化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者,取缔侵权文化消费场所,没收侵权文化产品,给文化消费者提供一个高度净化的文化市场。宣传教育部门要把握好价值取向,通过加强家庭培养、学校教育、传播媒介宣传,引导公众,重点是青少年,建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形成自律消费、摒弃侵权文化产品的社会氛围。司法机关对向消费者提供侵权产品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从重处罚,形成对该类犯罪巨大的威慑力;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时,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改变“填平式”赔偿的模式,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的赔偿,提高其侵权成本。


      三、文化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消费者观念的转变

      文化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在正牌产品上设置技术限制等方式来防止盗版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大对正牌产品的宣传,加强对消费者的培训,提高消费者认准正版产品的能力。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使消费者形成对正版品牌的信赖和崇拜,以使用正品为荣。对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要充分利用法律果断采取维权措施,这既是为了自身利益,也是为净化市场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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