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委、市政府以“一号文件”聚焦农业、农村,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100个示范村、100个特色村,到2020年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目前,很多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脱颖而出,我市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已初具成效的基础上,现在正按照由点及面、点面相连的措施来带动薄弱地区,从而推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到2020年,要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的目标,首先必须要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绘就亮点纷呈的美丽乡村建设新画卷。
一、我市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对现状分析不透,脱离实际情况。部分规划设计就是新房遍地,马路宽阔,路边绿化、配套设施齐全,建大广场,大村部,做大做强产业、有的还设置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设施。规划图上看起来比城市的小区还要漂亮,配套完善,设施齐全。这样的规划村民看着好,实际操作却难以实现。
(二)照搬照抄城市,成果内容不合理。很多规划理念就是将城市的生活方式全盘灌输到村庄中,使农民从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解脱出来,使农民过上像市民一样的生活,充分享受城市文明的成果,住上楼房,住进社区。一些规划设计人员缺乏农村生活的经历,对农村的实际情况了解甚少,不知道村民真正需要什么。村民所关心村容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的建设、居住配套设施完善的问题没有得到详细清晰的阐述。
(三)编制主体倒置,村民积极性不高 。村民应该是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但实际操作程序是,由上级部门发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县区规划主管部门配合,制定规划成果,根本没有反复征求村民意见,没有经过充分的调研及论证,并没有调动村民的主动性,村民在规划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根本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实行了一条市-县-乡 -村的倒置路线。
(四)编制过程程序化,村庄缺乏特色 。规划部门出台的村庄规划编制办法、编制技术标准由于时间较紧,技术标准及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有待商榷,加之要求设计单位按示范模板去进行规划设计的模式,导致了部分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模式雷同。有些规划设计脱离村庄实际,没有对村庄的优势资源进行深入分析,产业规划不合理,大而空,可操作性不强的现象严重,致使村庄特色不明显,从而出现千村一面的情况。
二、对我市村庄规划建设的建议
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思路,应遵循“以民为本、基础设施先行、生态环境优先、产业带动、可操作性”的原则。
(一)现状基础资料调查应深入透彻,村庄定位应根据类别确定。设计人员对村庄现状资源与条件的熟悉及掌握程度对规划编制成果的质量好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村庄规划的编制一定要在现状调查阶段下足功夫。采用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与村民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村庄的历史及文化情况,掌握村民的关于规划的设想,摸清村庄的现状用地,居民点分布、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人口规模及构成、区位条件、气候水文资料、产业发展等情况,为规划方案的编制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对村庄进行合理分类,根据不同的类别确定村庄发展定位。根据村庄所处的区位条件及优势,划分为城郊结合型及乡村地区型,也可以根据村庄产业资源优势划分农业型,旅游型,工业型,文化保护型等类型。
(二)产业规划应充分利用优势资源 ,村庄空间组织结构应体现生态自然。产业规划作为村庄规划的核心内容,其为村庄发展指明方向,而村庄产业规划决不能等同于城市发展片区的产业规划,村庄由于优势条件有限,规划中必须充分挖掘村庄的各种优势。只要抓住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便以足够。而优势产业选定以后,要就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规划设计,内容包括用地,发展方向,市场前景等,力求做精做细,使村民一目了然。村庄的空间组织形态设计,要建立在对村庄原有空间组织形成及发展原因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村庄的发展进行合理的分区。
(三)基础设施规划应切实可行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应注重全面。基础设施是村庄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广大村民十分关注的问题,所以在进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其可行性,并作出道路、电力、水利、通讯、环卫等具体的项目建设时间表,指导村民分步实施。社会服务设施是村民生活质量提高的直接标志。目前,农村社会服务设施相对缺乏,规划中可选择场地条件较好,位置相对居中的地段,建设相对大型的居民点,在居住点配套完善的社会服务设施,包括敬老院,卫生室,图书室,活动室,活动广场,信息室、邮电所,小学,体育设施等。
(四)划定分区保护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农村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作为村庄发展的优势,是村庄发展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规划中一定要重视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划定保护分区,明确各区的保护与建设要求,切不可因为规划建设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遗存。
总之,村庄规划建设要在县(区)总体规划及县(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指导下,根据乡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编制工作。不能“就城论城,就村论村”。割裂各层次规划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